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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机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全文)
日期:2011-09-13 [ ]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有关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一、“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显著优化、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地位作用持续增强的五年,是“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主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得以确立并丰富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一时期,全国农机化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努力,克服困难,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各项任务,成功实现农业生产方式由人畜力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对粮食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持续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七连增”及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一)政策法规建设取得新突破,农业机械化扶持力度加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先后发布实施,与《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地方相关法规共同构建起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农业部和各地相继制定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基本涵盖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各个领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农机作业补贴政策实现重大突破,若干涉及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大建设规划启动实施,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机试验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教育培训、信息宣传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地陆续出台财政专项、作业补贴、基本建设投资、税费减免、信贷优惠、政策性保险、农机设施农用地管理等一系列扶持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深入实施,农机装备水平显著提升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逐年大幅增加,受益范围不断扩大。“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51亿元,带动地方和农民投入超过1105亿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078万台套,受益农户达906万户。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农机装备总量较“十五”末有大幅增长,提前实现规划目标。2010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28亿千瓦,农机装备结构持续优化,大马力、多功能、高性能及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增长迅速。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获机年均增速分别达到22.9%、33.1%和15.8%,其中玉米联合收割机年均增长70.5%;大中型拖拉机与小型拖拉机保有量比例从1∶11提高到1∶4.6。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养殖、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保有量快速增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装备稳步发展。

  (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方式实现新跨越

  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3%,较“十五”末提高16.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3个百分点,远高于“十五”期间年均0.7个百分点的增速。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从人畜力作业为主向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快速推进。水稻机械种植和收获水平分别达到20.9%和64.5%,较“十五”末分别提高13.7和31个百分点,年均提高2.7和6.2个百分点;玉米机收水平达到25.8%,较“十五”末提高22.7个百分点,年均提高4.5个百分点,进入提速发展阶段。马铃薯、油菜、棉花、花生、茶叶等主要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取得突破性进展。畜牧水产养殖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化全面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极大增强。

  (四)科技创新取得重大进展,新机具新技术应用范围逐年扩大

  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力度不断加大,部分“瓶颈”环节技术与集成问题得到解决。大马力拖拉机研发取得明显进展;水稻种植和收获机械装备基本成熟;油菜收获、甘蔗收获、牧草收获、节水灌溉等作业机具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建设了一批部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和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生产示范县。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育插秧、玉米收获、高效植保、秸秆还田、畜牧水产养殖等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范围显著扩大,技术集成度逐年提高。设施农业面积大幅度增长。全国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大行动深入开展,农机操作人员技能不断提高。以公益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为基础,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及生产企业为支撑的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建立,农机鉴定检测、质量投诉监督、标准化等质量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平安农机”顺利开展,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农机社会化服务呈现出组织形式多样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内容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特征,服务能力和效益明显提高。全国拥有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7.2万个,组织化水平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作业总收入达到3665亿元,较“十五”末的2273亿元增长61.2%,年均增长10%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达到2.2万个,入社人数达43.3万人。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农机户为基础,农机中介组织为纽带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初具规模。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农民个人投资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渐形成。订单合同作业、承包租赁服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农机作业环节从产中向产前、产后扩展。玉米机收、水稻机插等跨区作业蓬勃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已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突出亮点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渠道。

  (六)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快速发展,农业机械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

  随着国家鼓励政策、资金投入、财税优惠等扶持政策和措施不断加强,科研开发、生产制造体系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农机工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并保持快速发展态势。规模以上农机企业工业年总产值达到2838.1亿元,较“十五”末增加162%,年均增长21.2%。农机工业产业组织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产品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进一步增强,科技含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的大型农机企业加速成长,高性能、大马力农机产品依赖进口的局面有所改善,大中型拖拉机和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产销量持续高速增长。主要农机产品产销量位于世界前列,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农机制造大国。农机流通市场体系逐步完善,连锁经营、专卖店等现代流通方式蓬勃发展,以民营农机流通企业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经营方式、流通渠道、流通业态并存的流通格局初步形成。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农机出口增势强劲。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农业机械化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设施装备保障。

  “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实践表明,推进农业机械化必须把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必须把强化法制建设和优化政策环境作为重要保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强化政府支持,促进农业机械化规范、高效、持续发展;必须把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作为工作主线,强化科技支撑和农机农艺融合,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必须把培育发展主体和创新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作为主要抓手,着力培养以农机手为代表的新型职业农民,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不断增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活力。这些宝贵经验对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生活水平、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业机械化面临新的重大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完善,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优化。国家财政支持能力增强,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日渐成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经济基础更加坚实。工业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农民渴望有尊严的生活和体面劳动,农村青壮年劳力短缺矛盾日益突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求更加旺盛而迫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空间更加广阔。农机工业产业升级步伐加快,现代流通体系逐步构建,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主要农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瓶颈不断攻克,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技术装备支撑更加有力。

  (二)面临的挑战

  尽管我国农业机械化在“十一五”期间取得长足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整体水平依然不高;与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要求相比尚存诸多差距;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要求还不相适应,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一是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装备和技术有效供给整体依然不足,研发投入少,基础性与原创性开发能力不强。二是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丘陵山区和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滞后,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慢,不能充分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和节能减排的要求。三是农机农艺融合不够紧密,一些先进适用技术集成推广受到制约。四是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公共服务能力不强。五是农业机械化发展基础设施不配套,农机作业条件总体较差。六是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化程度不高,有待进一步提升。

  综合判断,我国农业机械化正处在加快发展、结构改善、质量提升、领域拓宽的重要阶段。进入“十二五”,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在新的起点上,进入了为基本实现机械化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加快提升发展质量,关键在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农业机械化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以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布局结构、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为重点,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落实完善政策,促进技术创新,培育发展主体,壮大人才队伍,强化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努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禀赋、耕作制度和经济条件,采取相应的技术路线和政策措施,推进不同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

  ——重点突破,科学发展。以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实现重大装备技术突破等为重点,加大协同攻关和工作力度,加快实现粮食主产区、大宗农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带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发展。

  ——鼓励创新,完善机制。创新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快农机工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搭建以企业为核心、科研为基础、示范推广为推动力的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

  ——市场主导,政府扶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投入,继续加大对农业机械购置、使用、维修和农机工业的财政、金融等扶持力度,调动企业研发生产和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目标是:到2015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0亿千瓦,主要农机装备数量稳步增长,装备结构更加合理,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水稻、玉米等生产全程机械化取得长足发展,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和现代设施农业取得明显进展,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农机农艺融合度、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度进一步提高,增产增效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化技术广泛应用。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万台死亡率持续下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

  四、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农业机械化各项工作要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切实加大宏观引导力度,持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不断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要更加注重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重点促进大马力、高性能、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发展,加快老旧、高耗能、高排放、安全不达标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更加注重推动农业机械化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机手素质,加大科技创新与技术培训力度;更加注重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机械利用率和经营效益;更加注重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化技术,大力发展节种、节肥、节药、节水、节能和环保低碳的农业机械;更加注重创新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推进管理机制创新;更加注重构建综合配套的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体系,切实增强政策的连续性、协调性和针对性,全方位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主要任务有:

  (一)全面提高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坚持农机装备总量稳步增长与结构优化并举,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要重点提升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及适合丘陵山区作业的机械保有量;加快老旧农业机械的更新报废;促进作业机械和拖拉机配套机具的发展,改善配套比,提高利用率,降低单位能耗。在小麦全程机械化基本实现的基础上,继续集中力量提升水稻育插秧、玉米收获、马铃薯播种和收获、棉花育苗移栽和收获、油菜播种和收获、甘蔗和甜菜收获及主要农作物产后处理等环节机械化水平,并由耕种收环节机械化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机械化延伸。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经济作物、畜牧水产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化水平。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以生产种类丰富、生产手段改善、生产过程规范、生产供应均衡为目标,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提高设施农业装备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按照全力普及机耕、大力发展机收、努力突破机插机播的思路,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和支持农民购置使用经济实惠、轻便耐用的粮食作物和特色作物生产机械,推动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实现跨越发展。

  (二)努力推动科技创新及技术推广

  建立农机农艺科研单位协作攻关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将机械适应性作为科研育种、栽培模式推广的重要指标,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整合农业机械化科研资源,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和装备配套水平,促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加快普及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技术,有针对性地推广一批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种植模式。加大小型园艺机械研发推广应用力度,提高蔬菜、水果、茶叶等劳动密集型园艺产业劳动生产率。大力推广精量播种、播种后镇压、化肥深施、高效植保、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等清洁环保生产方式,积极推进农机节能减排,全面挖掘农业机械化节种、节肥、节药、节水、节能潜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不断壮大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学校等教育培训资源,培育和壮大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加强对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干部职工的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提升服务意识,提高行政能力。广泛开展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技术人员的交流和培训,提高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结合阳光工程等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切实加强农机作业、维修、经营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农机操作使用等技能培训和科普宣传,提高农民对先进农业机械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创新教育培训内容,优化师资队伍,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四)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

  将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主体,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技术指导,进一步增强社会化服务能力。把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带动高性能机械、先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创建品牌,支持引导开展跨区作业等产前、产中、产后农机社会化服务,发挥农业生产主力军作用。大力发展农机维修业,规范农机维修点发展,支持企业与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联合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维修技术。

  (五)深入推进安全发展

  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为重点,以创建“平安农机”为载体,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推进农机安全保险、免费安全检验、机具报废更新。增强关键生产环节、重点机具和重要农时生产的安全监管能力,依托“金农工程”,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监理信息化。加强农业机械使用安全教育,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农机安全标准执行检查,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满足农机安全执法服务工作需求。积极探索和推进农机安全互助和保险补贴。完善农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在用特定农机产品质量调查与重点检查、公布调查结果,引导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六)大力促进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

  以提升技术装备有效供给能力为重点,促进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密切部门配合,推动落实扶持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推动优化农机工业产业结构,形成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相配套的产业体系。引导调整农机产品结构,鼓励开发生产高效、节能环保、多功能、经济型农机装备。鼓励支持优化农机市场布局,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品牌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督促指导生产企业落实农机产品“三包”制度,提高售后服务质量。

  五、区域发展重点

  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突出重点的要求,围绕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协调推进不同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

  (一)东北地区

  强力推进水稻、玉米、马铃薯、大豆等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着力提高水稻机插、玉米机收及深松整地机械化水平,重点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农业机械,提高大型农业机械使用效率。努力提高甜菜收获机械化水平。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大力推进蔬菜瓜果等园艺作物生产机械化,以及生猪、奶牛、肉牛等家畜养殖机械化。大力发展草原畜牧业生产和农作物秸秆收贮加工机械化。积极发展农用航空,大幅度提高飞防灭蝗能力。

  (二)华北平原地区

  重点巩固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成果,推进应用小麦抗旱节水机械设备和技术,进一步改善装备结构,提高作业效益。强力提升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率先实现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花生收获机械化示范和推广力度,扩大花生机械收获面积。加快研发推广棉花育苗移栽机械,探索棉花机械收获有效途径。全面发展设施农业,积极推进蔬菜瓜果生产机械化和生猪、奶牛、蛋鸡等家畜养殖机械化。提高草原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稳步发展农用航空,提高飞防灭蝗能力。

  (三)长江中下游地区

  重点普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建立油菜生产农机农艺协调发展机制,积极发展油菜种植和收获机械化,加大直播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推广力度,推动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大棉花育苗移栽机械研发推广力度。提高设施农业装备水平,大力发展设施蔬菜与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园艺作物育苗、种植、采摘机械,提高园艺作物机械化水平。积极研发、推广新型植保机械和小型秸秆收贮加工机械,降低劳动强度增强应用效果。稳步发展农用航空,提高飞防灭蝗能力。

  (四)南方低缓丘陵区

  重点发展水稻、油菜生产机械化,努力提高水稻、油菜栽植与收获机械化水平。加快突破甘蔗收获机械化“瓶颈”制约,提升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茶叶、林果等经济作物及生猪养殖机械化,推广应用小型秸秆收贮加工机械,积极发展设施农业。

  (五)西南丘陵山区

  强力推进丘陵山区主要粮油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重点推广轻便、耐用、低耗的中小型耕种收机械和植保机械。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推广小型秸秆收贮加工机械。加大灌排设备更新改造力度。加快藏区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进程,努力改善农牧民生产条件。

  (六)黄土高原及西北地区

  加快发展玉米、马铃薯、棉花等作物生产机械化,重点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农业机械,大幅提高棉花采摘机械化水平和农用航空服务能力。加大抗旱节水机械设备推广应用力度。大力推进苹果、梨等林果业生产机械化。提高鲜活农产品贮藏装备保障水平。努力提高苜蓿等草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设施农业生产水平。积极推进新疆和藏区农牧业机械化实现更大发展。

  对于地形地貌有交叉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加快提升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甘蔗等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立足当地实际,发展特色经济作物生产、畜禽水产养殖等机械化。

  六、主要工程和重大专项

  (一)主要工程

  ——保护性耕作工程。根据《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年)》,支持511个项目县(场)完成保护性耕作工程示范区建设任务。到“十二五”期末,建成600个高标准、高效益保护性耕作工程示范区2000万亩。通过项目建设与辐射带动,新增保护性耕作面积约1.7亿亩,占我国北方15个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苏北、皖北地区总耕地面积的17%。

  ——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依托《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在24个省份的800个粮食大县(场)实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推动开展农机试验鉴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安全监理、农机维修、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条件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农业航空站和农航作业起降点基础设施条件。大力支持大型复式和高性能农机具发展,支持适宜地区示范推广中小型先进适用农机具,适当支持适宜地区购置国内尚不能批量制造的大马力拖拉机、大型喷灌机等农业机械。在规划、用地、投入等方面积极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机具停放场(库、棚),改善农机存放和保养条件。

  ——农业机械化生产服务管理信息工程。依托全国农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管理信息化示范,加强农机作业管理,提高作业水平和安全水平,推进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利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发布机械和市场分析、形势预测、政策动向、农机质量保障等信息。继续开展农机服务电话和手机短信服务,免费为机手提供天气、供求、价格、交通等信息,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促进农业机械有序流动。

  (二)重大专项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继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补贴资金规模。统筹兼顾,全面促进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及经济落后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服务组织以及农机大户、种养大户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创新完善补贴运行机制,加强监管检查,促进补贴政策规范有效持续实施。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发挥补贴政策宏观调控作用。

  ——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补助。继续增加财政专项投入,以各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基地)为主要对象,以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为主要目标,支持开展水稻育插秧,玉米、甘蔗、花生收获机械化,以及棉花、油菜、马铃薯播种和收获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在适宜地区实施深松整地、秸秆还田、水稻育插秧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鼓励地方对当地关键薄弱环节的农业机械化技术给予作业补贴。继续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和试验示范,推广应用秸秆综合利用等节能环保型农业机械化技术。积极促进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粮食仓储技术及设施农业的示范推广。鼓励支持土地经营规模较高地区大规模应用农用航空技术,提高飞防灭蝗效率。推动现代物理农业工程技术的创新和试验示范。

  ——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专项。加大农业机械化关键技术创新投入,促进基础理论研究和产品应用开发相结合,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集中力量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新型农机产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紧密结合的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体系,探索完善多方协作、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机制。

  ——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结合有关农民培训项目,培养农业机械操作能手、维修能手和经营能手。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培养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完善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开展相关基地建设。加强农业机械化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扶持政策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提出的财政、税费、金融、保险、用地、基本建设等各项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提高效率。积极开展农机作业补贴,进一步扩大农机作业补贴规模和范围,大幅度提高深松整地、育插秧、秸秆还田、节水灌溉、高效植保等增产效果显著、生态效益突出的机械化技术应用面积。建立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制度,制定农机以旧换新办法。积极推动开展农机保险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保农机给予保费补贴。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完善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努力健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改善基础设施

  支持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将基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机耕道路、排灌及抗旱设施等建设内容纳入相应规划。继续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鉴定推广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机停放场(库、棚)。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落实年度建设投资。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将设施农业发展和农机具存放场所建设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制定农业机械维修质量标准,依托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农业机械维修服务网络,积极发挥生产企业作用,建立高性能农机具维修站点和区域骨干维修网点。加强农业机械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基地建设,鼓励培训机构更新教学机具与仪器,为农业机械化人才教育培训创造条件。支持现代农业机械产品物流体系建设。

  (三)提升服务能力

  以满足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需求为根本目标,以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信息宣传等五个体系为主要内容,努力打造依法规范、综合配套、机制灵活、便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基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运行机制,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到户率和普及率。改进部、省级农机鉴定机构检测手段,拓展检测领域,保证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健全以县级机构为主体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体系。改善农机安全执法手段,提高安全监理服务能力。支持培训机构分层次、多渠道开展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完善农业机械化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制度,推动形成以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为龙头,省级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为纽带,横向相连、纵向贯通、综合性强的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体系。

  (四)推进依法行政

  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普法教育,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增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依法行政的主动性、自觉性。加强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建设,完善配套的部门规章,把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各地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地方性农业机械化法规规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打击违反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切实维护农民和农机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把发展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地情况,将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各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建设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和相关机构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工作经费,切实解决农机科研、生产、流通、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本地区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安全监理等工作,抓紧修订完善农业机械化统计指标体系。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水利、商务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力合作,共同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的作用。要加强农业机械化信息宣传,积极营造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有利环境。

  做好“十二五”时期农业机械化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全系统要切实加强对本规划内容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发挥职能作用,提高素质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确保规划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努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信息来源:农业部)

 责任编辑: [综合处]李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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